
许多离婚纠纷的结果,取决于第一次提交文书之前的准备。
全面了解婚姻中的财产和债务、子女的需要以及已掌握的证据。
夫妻双方向家庭法院申请,参加离婚指导,经过冷静期后在法官面前确认离婚意思。
无法达成协议的,向家庭法院提起诉讼。可同时采取保全财产的措施。
大多数离婚案件会先进行调解。家事调查官可能会调查家庭情况及子女的生活状况。
法院对离婚、财产分割、抚养权和抚养费作出判决。之后须申报离婚。
案件与韩国有实质性关联的,例如夫妻一方在韩国有经常居所,可以向韩国家庭法院提起离婚。
根据《国际私法》,夫妻一方为在韩国有经常居所的韩国国民时,离婚适用韩国法律。因此,许多跨国离婚案件依照韩国《民法》处理。
在调解和庭审中可以向法院申请翻译。没有完全理解的协议书或调解笔录不要签字。
对于婚姻移民者,离婚后能否继续滞留,可能取决于婚姻破裂的原因以及是否在韩国抚养子女。请保留相关记录,并尽早向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。
配偶已离开韩国的,法院文书须向国外送达,所需时间较长。住址不明的,可以考虑公示送达。
由谁抚养子女、探视方式以及子女能否在国外生活或出境,应在协议或判决中明确约定,以免日后发生纠纷。